事关青岛初中开学时间 山东下发最新通知

来源:青报网    更新时间:2020-04-22 10:31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自4月20日起,全面启动全省初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从4月21日上午开始,青岛启动初中学校开学条件现场复核工作。前期,各区市已经对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核验。

  “拉网式”督查核验初三开学准备工作

  关于初三学生的开学时间,前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高中学校毕业年级开学后,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这并不是说初中毕业年级4月22日就一定开学,而是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高中毕业年级的开学运行情况来决定。

  记者了解到,从4月21日上午开始,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复核组,对我市初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达到“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的要求。在此之前,各区市已经按照省市相关细则,对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核验。

  记者从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一周前,该局会同市南区卫健局、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督查,对学校防疫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全员培训、物质保障、精准摸排、应急处置、清洁消毒、隔离区域、餐饮管理、错峰返校、校园管理、教学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现场督查。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期,市南区各校按照“一校一策”细化各项复学准备工作,因地制宜制订了错时课程表、错峰作息时间表、校园门口交通疏导方案等,科学设置学生上下学、用餐、洗手、如厕等活动的精准区域图、路线图、安排表,最大限度实现分区域、不交叉、少聚集、有秩序。各校还全员覆盖开展了干部、教师、后勤人员三级培训,相应的疫情防控实战演练也先后开展多轮,确保人人明确校园防疫标准要求所在、岗位职责所在。“在物资保障方面,目前,全区初中毕业年级复学所需防疫物资已全部保障到位。”该负责人说。

  有的学校已开展6次以上防控演练

  作为局属初中学校,青岛实验初中正在按部就班准备开学核验相关工作。实验初中副校长王子龙告诉记者,前期,学校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从严开展了各项复学准备工作。学校拥有初三学生近600名,原有12个教学班,目前已经按照防疫要求重新编为24个小班。复学后,学生将按照班级顺序分批错峰入校,避免人员聚集和校门口交通拥堵。在物资方面,学校按照要求足额储备了各种防疫物资,为返校师生准备了两周的口罩用量。“我们有定点联系的防疫物资生产厂家,开学后可以及时保证库存量。”王子龙说。从三月份开始,学校协同疾控、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防联控应急演练,再加上学校自行开展的日常防控演练,总计演练次数已经达到6次以上。对于初三年级返校复课的教学安排,学校计划为每个班级设置副班主任协助进行班级管理,根据小班化教学的要求重新安排了班级课表,制定教学衔接计划和开学检测方案,准备了“开学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全方位确保初三学生复课后尽快有序步入“正轨”。

  青大附中拥有初三学生800多名,从规模来看属于“大校”。学校将原先的18个教学班编为36个小班,在上下学、食堂就餐等方面都按照错时错峰、保持间距的要求来执行。大部分学生通过私家车接送、步行的方式上下学,其他学生则乘坐校车,确保家校“点对点”。学校开展了多次模拟开学全流程演练,并且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和测验,实行“突袭式”考核,了解教职工对防疫工作要点的掌握情况。在教学方面,开学后,每节课将采取“1+1”模式,即老师用一部分时间来讲课,剩余时间留给学生做当堂小测验和温故总结。(记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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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启动初中开学条件核验

  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自4月20日起,全面启动全省初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对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规定的13个核验项目、45条核验内容和核验要点,对全省初中学校逐校逐项进行核验。已完成高中毕业年级开学条件核验的完全中学,要进一步完善条件配备,师生员工培训、演练等准备工作后,进行复核。

  核验工作由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

  具体核验程序为:学校提前做好开学核验准备,并向所属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学校开学条件核验组,熟悉学校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每组不少于4人;核验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访谈、现场连线、现场演示、实地查看等方式,严格按照核验标准和程序,实地查看学校防控体制机制建立、方案制定、措施落实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初次核验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5天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核验,复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开学;核验工作结束后,核验组根据核验结果决定学校开学条件是否合格,并向学校现场反馈,组长及成员都要在核验表上签字确认,报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通知强调,核验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地要把核验工作作为决定学校是否开学的基本前提,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不开学、防控物资储备不达要求不开学、防控培训演练不开展不开学、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不到位不开学、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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