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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违法放鞭?“天眼”、五万多名巡逻力量紧盯全青岛!

核心提示: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1月16日讯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全体民警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强化协同联动、严密管控举措,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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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面宣传 禁放规定家喻户晓

为确保《禁放规定》落地落实,青岛市公安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单位、中小学校、沿街商户、居民家中开展禁放宣传。在市南区团岛农贸市场,社区民警挨个档口发放禁放烟花爆竹的传单。“之前已经给每一家都做过工作了,今天过来结合传单再讲一下。” 社区民警称,团岛市场商户林立,商户为了讨个彩头,在往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放一点烟花爆竹,所以,他们要提前过来做工作。“现在看宣传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大家都打消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念头。”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街面宣传62000余人次,设置宣传点360多个,居民入户宣传84.5万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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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面发动 禁放工作全民参与

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放工作,鼓励群众在劝阻、举报等环节主动发挥作用,切实打好禁放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专门制定《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方式、奖励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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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到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会议室里坐满了来自辖区的泊车员、环卫工人和治安志愿者。民警正在进行动员,鼓励大家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我们一般都是天不亮上班、天黑了下班,一天到晚都在街面上。只要发现有人在街上放鞭炮、放烟花,二话不说立马上前劝阻,要是不听劝我们就报警。”环卫工人李大爷告诉记者,禁放烟花爆竹不只是公安民警的事,大家都有责任来守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法制副校长进小学讲《禁放规定》

针对以往婚庆活动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联合市民政局、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倡导文明婚礼、禁放烟花爆竹”联合倡议书,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结婚方式,号召即将结婚的新人们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据了解,该活动还吸引了市珠宝商会、市旅游饭店业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参与。

1月16日上午,在市南区文登路小学多功能教室,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围绕禁放烟花爆竹,为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期间,民警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角度向师生进行宣讲,引导大家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后果,教育他们禁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报警。据了解,为落实《禁放规定》,公安机关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法制副校长进课堂为载体,在寒假前夕面向在校师生开展入校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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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面巡防禁放管控不留死角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自《禁放规定》生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打击整治,以“零容忍”标准强化刚性执法,发动全局警力和社会力量,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的禁放宣传攻势,每条街道、每个社区都出动专门警力进行巡逻防控,全员上岗加强街面巡防力量,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坚决处理,对有意进行燃放的进行及时劝阻,对违规燃放的进行严格处罚。

针对以往农历小年、春节期间群众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强化禁放管理措施,农历小年期间,全市将安排52000余人参加禁放管控,对60余个街道办、1000余个社区、8400余个网格、17万余个楼院包区包片、分级管控,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查处的违规燃放案件,全部通过市级媒体曝光,让违规人员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冯晨原 摄影 石跃 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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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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