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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开会、严控报表… 青岛出台"三十条"给教师"减负"

本报12月4日讯 2018年年末,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减负三十条”,为全国中小学生提供了一份减轻过重学业负担的“大礼包”。时隔一年,青岛中小学老师们也收到了一份减负“礼包”——4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督导评估、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不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以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

据介绍,为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市教育局要求精简各类文件、会议,加强统筹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事务性负担。对发文数量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范围,强化文件合并和统筹。坚持每周二、周四为“无会日”,除重大、紧急事项外,不召开面向基层的全局性会议。严格管控会议层级、规模和参会范围,改进会议形式,推行视频会、现场会和“多会合一”。

市教育局还将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坚决杜绝机械式做法。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坚持清单管理、年度计划、备案审批。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列入督查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各部门对学校的各项校园类评比活动,统筹纳入“阳光校园”创建,一般情况下,不再单设各类校园的评比项目。

我市还将建立和使用统一的青岛教育E平台,严控各类台账报表,做好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整合学生、教师、学校等数据平台,逐步做到学校维护一个平台(青岛教育E平台),各级教育部门按照权限可获取相应的数据,切实做好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工作。除中小学综合性统计报表按照教育事业报表要求定期报送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学校上报各类原始数据。

通知还规定,严控外部因素干扰学校教育教学,减轻教师不必要负担。建立各类教育“进校园”活动清单制度和审核备案制度。未列入清单、未经审核不得开展。各类节日、纪念日等教育资源,一般情况下只公布主题,不联合下文,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外部教育资源,做到以学校为主,纳入学年教育教学计划,按照计划实施。中小学承担的法定收费项目要采取信息化手段,方便家长直接通过便捷化手段交费,原则上不再要求教师负责代收。

另外,市教育局也将严格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杜绝无意义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还公开了举报与教师教书育人无关工作负担的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为81703693,邮箱需登录http://edu.qingdao.gov.cn/mail.html填写。(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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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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