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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每年拟选树40名"青岛工匠"和 10 名"青岛大工匠"

核心提示: 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各行业广泛开展“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每年拟选树命名 40 名“青岛工匠”和 10 名“青岛大工匠” ,通过打造引导培育、技能提升、成长激励、保障服务“四大平台”,带动引导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各行业广泛开展“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每年拟选树命名 40 名“青岛工匠”和 10 名“青岛大工匠” ,通过打造引导培育、技能提升、成长激励、保障服务“四大平台”,带动引导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

“青岛工匠”主要指爱岗敬业、崇尚品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追求卓越,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工人代表。11月7日,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青岛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青岛工匠”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对“青岛工匠”命名范围、命名条件、命名程序、相关待遇等管理办法作详细说明。

“青岛工匠”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候选人应是青岛市常住人口或在青岛工作满1年以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得到职工群众公认,目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等工作。“青岛工匠”候选人需满足践行工匠精神、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等四项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一是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二是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三是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四是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获得“振超大奖”。

命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命名通报六个环节进行。一经命名,市总工会将对“青岛工匠”“青岛大工匠”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税前)、一次性奖励5万元(税前);对符合条件的“青岛工匠”授予“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对符合条件的“青岛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齐鲁工匠”以及更高层次先模人物的候选;优先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休养等活动;支持所在单位或行业以“青岛工匠”“青岛大工匠”领衔建立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已经领衔建立的由所在单位工会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一次性资助,授予“青岛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牌匾。(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张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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