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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惠民科技专项 最高支持200万元

日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基层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让科技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百姓。根据《办法》,惠民专项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金支持。

惠民专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人口健康、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对口支援和科技扶贫、公共安全、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等相关科技领域。

现代农业领域优先支持生物育种、智能化农业机械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化物流技术等技术转化应用。

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临床医疗和转化医学、妇幼健康、中医药、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传染病和慢性病等)防治与早期预防预警等技术与装备的转化推广应用和科技惠民平台建设。

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环境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等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

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检测预警和评估与溯源、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气候变化应对等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和科技惠民平台建设。

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领域优先支持绿色城市交通建设等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以及数字城市和社区等科技惠民平台建设。

惠民专项资金采取政府无偿资助和后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执行周期3年,无偿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执行周期2年,无偿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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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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