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9时30分许,市民周女士匆匆赶到李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家操作手机银行转账时,不慎将近5000元钱转给一家贸易公司的账户。短信提醒,此款转入位于李沧区峰山路一家贸易公司。
民警联系上公司经营者李先生,经过一番劝说,李先生将款项转给了周女士。为表示感谢,6月13日下午,周女士携果篮到李村派出所致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王洪亮)
核心提示: 6月12日上午9时30分许,市民周女士匆匆赶到李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家操作手机银行转账时,不慎将近5000元钱转给一家贸易公司的账户。短信提醒,此款转入位于李沧区峰山路一家贸易公司。
6月12日上午9时30分许,市民周女士匆匆赶到李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家操作手机银行转账时,不慎将近5000元钱转给一家贸易公司的账户。短信提醒,此款转入位于李沧区峰山路一家贸易公司。
民警联系上公司经营者李先生,经过一番劝说,李先生将款项转给了周女士。为表示感谢,6月13日下午,周女士携果篮到李村派出所致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王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