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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凡是深圳能够做到的,青岛都要做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各项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凡是深圳能够做到的,青岛都要做到”的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发〔2019〕1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形式对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文件围绕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等4个方面,确定了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39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了129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文件既落实了国家、省要求我市落实的全部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又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政务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多项改革举措。其中,重点和亮点改革工作包括“政务服务四个一体化”,即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打造“少、好、快”一流营商环境,即审批事项最少、政务服务最好、审批服务速度最快等。

下一步,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打造“少、好、快”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企业投资贸易和个人工作生活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动力和保障。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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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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