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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规来了!这些变化你要知道

今天我们迎来了春暖花开的3月,又有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罕见病药品降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公交车安全硬件保障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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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3月1日起施行。《标准》对公共汽电车(公交车)多种专用安全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首次明确,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罕见病药品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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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自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减按3%征收增值税。

帮助残疾孤儿解除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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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康复等服务,3月1日起,民政部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新办法,扩大受益孤儿的范围,降低诊疗起付标准,提高康复资助限额,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职业教育改革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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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计划3月起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不作为毕业的限制条件。

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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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自3月1日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新执照维持原版执照的8种格式不变;增加二维码功能,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对于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要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

办税开票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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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新《专利代理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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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放宽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加强对专利代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便民利民力度,提高专利服务效率。

山东:依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了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措施,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对经期女职工给予保护;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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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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