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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不该“共享”?16岁少年冒用母亲证件开车

核心提示: 民警找到了大道用车公司,通过后台信息查询,发现肇事司机信息是一名女性,但监控中显示,肇事逃逸司机是一名男性,与现场情况不符。为了查明驾驶人的真实身份,办案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到了驾驶人住址。

汤臻

宋某某肇事逃逸驾驶的大道用车。汤臻 摄

晚报讯 1月1日,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中央,几根护栏不知何时被车辆撞翻,肇事车辆已不知去向。事故科民警立即前往事发路段勘察,民警对事发现场栏杆上车辆留下的摩擦痕迹拍照取证,同时调取了大量周边监控。结果发现,1月 1日凌晨2时49分,一辆大道用车的白色共享汽车沿香港路东向西方向正常行驶时,突然撞向路口中央的安全护栏,致一侧护栏弯曲至对面车道。但共享汽车驾驶人并没有立即停下车报案,而是掉头沿香港中路西向东方向继续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对面时,肇事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车辆状况,又继续驾驶肇事车辆行驶,整个过程被路口的监控拍下。

随后,民警找到了大道用车公司,通过后台信息查询,发现肇事司机信息是一名女性,但监控中显示,肇事逃逸司机是一名男性,与现场情况不符。为了查明驾驶人的真实身份,办案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到了驾驶人住址。

经过一番交流,办案民警了解到了真实情况。原来1月1日凌晨,肇事者宋某某在其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母亲驾驶证等信息输入到共享汽车平台,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开启了共享汽车,将喝了酒的朋友送回家,但是因为没有学过开车,还没有将朋友送到家,就撞上了路中央的护栏。事发后,他十分害怕,就暂时躲到了朋友家里。考虑到宋某某只有16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在对其父母做了大量的思想和普法工作后,其父母答应民警于第二天将宋某某送至事故科接受处理。

昨日上午10时,宋某某在其母亲的陪伴下来到了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受处理,面对办案民警的审问,年仅16岁的宋某某低头不语,稚嫩的脸上写满了后悔与害怕。

据宋某某称,当晚和朋友饭店聚会太晚,而只有自己没有喝酒,就想用母亲的驾驶证信息驾驶共享汽车,载着朋友们回家,开到半路时突然撞上护栏,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停车报警,便驾车逃逸。

目前,肇事者宋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两项违法,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记者 汤臻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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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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