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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因为这个原因,青岛地区一年死亡3151例!

在哪里容易受到伤害?

家,居然是一个重要地方

今天,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青岛市2017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于近日正式发布。2017年青岛市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因伤害死亡3151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是因伤害死亡的首要原因,占22.46%,溺水死亡仍是岛城儿童的第一位“杀手”。

岛城每年约两到三千人因伤害死亡

《报告》指出,伤害是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每年导致全球500多万人死亡和更多人的残疾。我国每年约有70到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我市每年约有两到三千人因伤害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到6%,死因顺位波动在第4到5位。

2017年,青岛市通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因伤害就诊的病例监测,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男性58669例,占全年发生数的62.58%,女性35076例,占全年发生数的37.42%,男性高于女性。

年龄分组中,0到14岁组10123例,占10.80%;15到24岁组9973例,占10.64%;25到44岁组31885例,占34.01%;45到59岁组,共24912例,占26.57%;60岁以上组共16852例,占17.98%。分析报告中的数据可以发现,遭受伤害的中青年人群所占比例最高。

受教育程度越高发生意外病例越低

对因伤害就诊的病例按照受教育程度分类,可以发现:

高中或中专学历人群中发生25580例,占27.29%;

大专人群中发生11106例,占11.85%;

初中人群中发生27818例,占29.67%;

大学及以上人群中发生6153例,占6.56%。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发生病例越低。此外,文盲、半文盲因为基数较少,发生4232例,占4.51%,未上学儿童中发生4380例,占4.67%,小学学历人群中发生14476例,占15.44%。

因伤害就诊的病例按照职业分类,

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发生14377例,占15.33%;

在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中发生14008例,占14.94%。

其中,

在校学生中因伤害就诊的有9934例,占总数的10.60%;

从事家务的人群中发生9310例,占9.93%;

商业及服务人员中发生8999例,占9.60%;

办事人员中发生8298例,占8.85%;

离退休人员中发生7173例,占7.65%;

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中发生4390例,占4.68%;

学龄前儿童中发生4296例,占4.58%;

待业人员中发生1986例,占2.11%;

军人中发生742例,占0.79%;

其它或不详原因导致的伤害10232例,占10.92%。

超过三分之一的伤害发生在家中

伤害发生季节(春、夏、秋、冬)变化不明显,分别为26.24%、25.04%、27.38%、21.34%;一年中3月份跌倒或者坠落,7月份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数最高,分别占到12.30%和9.90%;10月份机动车交通事故,12月份跌倒或者坠落发生数较低,分别占6.50%和6.40%。

一天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发生高峰为上午8点,占所有伤害发生10.60%,跌倒或坠落发生呈双峰型分别为上午11点和下午4点,分别占全部伤害的9.50%和7.40%。

很多人认为家是“港湾”,是最安全的地方,但按照伤害发生地点进行分类比较会发现,家中是伤害发生最集中的地方,去年有31286例伤害病例发生在家中,占总数的33.37%。发生在公路或者街道上的有29623例,占31.60%;在公共居住场所中的有10922例,占11.65%;发生在工业和建筑场所中的有8937例,占9.53%;发生在学校与公共场所中的还有3772例,占4.02%。

跌倒或坠落是发生伤害的首位原因

《报告》指出,伤害发生的原因居首位的是跌倒或坠落,发生26598例,占28.37%;其次是机动车车祸,全年发生15214例,占16.23%;被动物抓伤或者咬伤为第三位,发生12951例,占13.82%。钝器伤和刀等锐器伤分别占第四位和第五位。其中烧烫伤发生1069例,占1.14%;中毒发生929例,占0.99%;溺水发生628例,占0.67%。

从性别来看,男性前五位伤害原因为跌倒或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或锐器伤、动物伤;女性5位伤害原因为跌倒或坠落、动物伤、机动车车祸、非机动车车祸、钝器伤。

不同年龄组伤害发生的前三位原因:

0-14岁是跌倒或坠落、动物伤、钝器伤;

15-24岁是跌倒或坠落、动物伤、钝器伤;

25-59岁是跌倒或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

60岁以上是跌倒或坠落、机动车车祸、非机动车车祸。

伤害发生时,受害人正在从事休闲活动所占比例最高,占28.65%;其次是驾乘交通工具,占17.90%;再次是从事家务,占16.51%。

按伤害发生的意图分类,意外事故(非故意)达到86512例,占92.28%;故意(暴力、攻击)为4571例,占4.88%;自残/自杀709例,占0.76%;不清楚原因的有1640例,占1.75%;其他情况还有313例,占0.33%。

伤害发生的部位最多在上肢(32.62%),其次为下肢(27.56%)和头部(25.46%)。轻度伤害有65366例,占69.73%;中度伤害24252例,占25.87%;重度伤害4127例,占4.40%。

溺水死亡是岛城儿童第一位杀手

2017年青岛地区因伤害死亡3151例,其中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2542人,外阜人口因伤害死亡609人,无外籍人口因伤害死亡。 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率为31.62/10万,男性因伤害死亡1775例,死亡率为44.58/10万,女性因伤害死亡767例,死亡率为18.90/10万。

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前五位原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占22.46%,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占19.24%,自杀占13.65%,意外中毒占11.53%,意外跌落占11.05%。因伤害死亡男性占69.83%,男性前五位的因伤害死亡原因分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自杀、意外中毒、意外跌落;女性占30.17%,女性前五位的因伤害死亡原因是自杀、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意外跌落、意外中毒。其中,男性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女性自杀、意外中毒和意外跌倒所占比例高于男性。

对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病例的年龄构成分析会发现,溺水死亡仍然是青岛市0-14岁儿童的第一位杀手。2017年儿童溺水死亡率为1.34/10万,但较2013年(1.86/10万)已经下降27.96%,其次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15-24岁的青少年因伤害死亡原因以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外以外的运输事故和溺水为主。60岁以上人群的伤害死亡原因,以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和意外跌落为主。

2017年。我市因机动车车祸发生例数较2016 年下降4.43%。发生车祸的人群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主要集中在25-44岁年龄组。

2017年自杀死亡率4.32/10万,较2016年下降18.80%,自杀死亡位居伤害死亡第三位。自杀人群中男性高于女性(男性4.97/10万、女性3.67/10万),而因伤害死亡的女性中自杀居第一位。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无论在哪里都要留心

来源| 早报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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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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