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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设最平安最稳定最和谐城市

全市上下特别是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最平安、最稳定、最和谐城市”的目标,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日趋加大平安创建力度,探索创新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奏响最平安最和谐的“交响乐章”,筑就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青岛

在创新中打造平安青岛建设“升级版”

1999年,青岛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提出“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

2003年10月28日,青岛市委召开有关会议,首次提出“平安青岛”的战略决策。

2004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平安青岛”的意见,标志着“平安青岛”建设正式全面实施,其中,提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创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城市”的明确目标。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化平安建设以来,青岛市于2012年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这“三大建设”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2015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有关意见,要求加快构筑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打造平安青岛建设“升级版”。

去年初,青岛在全国率先推行治安保险全域统筹,由政府出资为市民购买保险。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百千万”强基护安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政法机关近日又启动“三大法治护航任务”,围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三大战略”实施,落实35条具体举措。

平安青岛建设,就是在探索创新的扎实前行中,在诸多方面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青岛,由此也相续收获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等国家级荣誉。

在“打防结合”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个城市平安不平安,要“群众说了算”。

据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公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分别为97.3%和97.4%。这是青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的一个写照。

这些年来,青岛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打防并举,在全市布设了严打犯罪、社会治安防控、重点隐患整治、公共安全监管多道“安全线”。实施多警种协调联动、多手段综合运用,及时有效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不间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不间断地开展“食安青岛”、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天候、全方位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在今年的上合峰会等重大安保任务中,也凸现了平安青岛建设所积累的“打防结合”特色优势。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严打整治取得突出战果,一年来命案实现全破,缉毒破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刑事案件总量、严重暴力案件和“两抢”案件都有下降。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在侦涉黑组织案件5件,刑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185人。

我市在严打各类犯罪的同时,推进基层平安创建也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经验作法。全市组织开展了平安区(市)、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安活动;逐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377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65个,每年调处矛盾纠纷近3万件。

作为基层创安的又一力举,我市将全市12752个城乡社区村划分综治基础网格26598个,配备网格协管员57764名等;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举报奖励等办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青岛建设,目前“平安志愿者”队伍达6万余人。由此,逐步形成了平安青岛建设人人参与、平安青岛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全方位平安创建格局。

“从打击整治向立体防控转变、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从政府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更加科学,平安青岛建设不断达到新高度。”说到这些年平安青岛建设的变化,市委政法委综合处处长齐元星结合20年的政法工作经历如此概括。

在“法的轨道”上扎实前行

法治,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根本保障。平安青岛与法治青岛建设,有机相融。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岛的政法综治战线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我市先后出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以及见义勇为抚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等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制度;去年以来还实施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促进了平安青岛建设规范展开,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向涉及社会公平、民生以及社会安全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推动形成办事依法、管理靠法、遇事找法、处处用法的依法治理体系。

目前,我市建立了法治社区(村居)、法治镇(街道)、法治区(市)、法治青岛“四级联创”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将法治创建体系的目标要求向基层拓展和延伸。10个区(市)已均获全国、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区(市)称号,11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

政法机关在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中承担着主力军的重要作用。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治青岛建设的意见》,从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基本措施、强化法治保障4个方面入手,组织政法部门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实践。同时,我市紧紧抓住影响执法公正和制约执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依法细化和量化执法标准,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化建设,并通过警务公开、检务公开、院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确保执法权、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从源头多渠道进行监督。

让青岛广大市民群众在“衣、食、住、行”中处处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时时享受到平安稳定和谐。这是平安青岛建设已经带来的诸多平安美景,这也必将是平安青岛建设永续的目标任务。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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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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