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男子荆某不仅被罚款、拘留,所持有的A2驾驶证也被吊销。荆某后悔地说,他开货车的年收入很好,一辆车养活全家6口人,没想到让“一口酒”砸了自己的“饭碗”。
5日早晨,棘洪滩交警中队在204国道与锦盛一路路口设卡检查。 7时许,交警发现一辆鲁C牌照重型半挂大货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驶来。看到交警在查车,驾驶员明显放缓了车速。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意外发现他满身酒气。经测试,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0.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同时,由于货车行驶证显示车辆为营运性质,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46岁的驾驶员荆某是高密人,也是一名有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前一天晚上,荆某路过棘洪滩住宿时,喝了五瓶啤酒。次日早晨,感觉酒劲未消,由于急着去日照拉货,于是,就心存侥幸驾车开往日照,途中被交警逮个正着。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荆某被城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记者 汤臻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