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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825套公租房启动配租 登记日期截止11月9日

晚报讯  10月2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布了《李沧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公告显示,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计825套。普通家庭配租登记日期截止11月9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公告显示,本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单残疾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通知书》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00)。普通家庭登记时间:11月5日(下午1:30-4:00),11月6日-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登记地点为振华路155号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本次配租登记日期截至11月9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配租将不再按照房源项目分类登记。2018年11月19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青岛日报》、《青岛晚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李沧热线网站对外公布。

据悉,本次配租对入围家庭将不再区分人口户型,统一按照计分排序名单顺序依次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入围家庭申请人本人或家庭成员持四级及以上肢体残疾证,选房时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按照计分排序名单顺序选择无障碍房源或普通房源。

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李沧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新闻链接:配租房源情况

保利中央公园  265套 南区:李沧区虎山路27号186套;北区:李沧区金水路1068号79套 

上臧炉房 291套  李沧区宾川路99号 

青岛西海岸奋进路  211套 奋进路453号 (注:此项目为李沧异地落实建设指标项目)  

剩余房源(58套)

春和景明 6套   李沧区金水路739号 

和达和城 1套   李沧区九水东路496号 

王埠景苑 2套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17号 

秀水花园 3套   李沧区枣山路168号 

新澳国际 1套   李沧区大崂路1002号 

海尔博悦兰庭 2套 李沧区东川路8号 

保利茉莉公馆 1套 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12号楼 

御景山庄 2套   李沧区唐山路37号 

火车北站 4套   李沧区临汾路148号、沔阳路2号 

海岸华府 13套   李沧区沔阳路1号 

蓝山湾丰和苑 6套 李沧区文昌路39号 

金水龙泽苑 9套   李沧区文昌路155号 

万科生态城二期 6套 李沧区宾川路51号 

保利香雪山 2套   李沧区文昌路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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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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