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新公安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正气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兰公华。大家都知道,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全国掀起了一场场扫黑除恶攻坚战,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及其“保护伞”被捣毁、揭露,涉及的犯罪分子均受到法律严惩。此次专项斗争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和谐平安高新。

红岛经济区举报方式:

监察室:0532-66966511

信访维稳办:0532-66966926

公安分局:110   15376713154

邮箱:gaoxinsaoheiB@163.com

(来源:青岛高新区公安分局、青岛高新区宣推办)

二维码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刘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