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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新措施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9月6日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市规划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八项创新措施,将建设项目开工前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此前承诺的21个工作日缩至7个工作日,并可通过网办通办、上门取件、证件邮寄等方式,实现审批业务办理“零跑腿”。

市政府

在精简报建材料上,将报建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多书合一,确保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上一环节已经提供的报建材料,后续环节不需再提供。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只需提供申请书、拟选址位置图。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除房地产权证外,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预审意见均可作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证明文件。

在流程优化上,调改审批时序,不再将消防、人防、环保、安监等部门审核意见作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要件。对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同时申领《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再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推行告知承诺和规划指标承诺制度,加大企业自我约束。规划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

据介绍,通过“青岛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市规划部门全部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连同上门取件和证件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办理。

在八项创新措施中,市规划局积极推进规划成果与资料信息共享。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法定规划成果获得市政府批准后,将在市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进行公布。

为给企业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市规划局提出设定规划服务管家。针对国家、省、市重点企业及“独角兽”等企业,由局领导担任服务管家,主动协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事宜。针对一些大的项目,按照“有需必应、无需不扰”的原则,安排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担任项目管家,提供保姆式服务。(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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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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