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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节水办安排:191家"用水大户"纳入重点监管

晚报讯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节水办下发通知,决定将191家取用水单位纳入第一批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通知,重点用水单位要建立系统、科学、适用、有效的节水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健全节水管理网络,明确岗位职责,有节水管理部门和专职(兼职)节水管理人员;依法安装计量设施,建立规范完整的用水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安装使用节水器具,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定期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漏损率;推广使用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制定并落实节水技术改造计划,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使水的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率及冷凝水回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积极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等。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市)要根据用水形势特点,突出重点产业,兼顾其他行业,逐步实现重点监控名录全行业覆盖;对所监管的用水单位,各级节水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傅春晓 通讯员 路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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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部分)

1.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2.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4.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

5.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青岛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7.青岛大学

8.青岛科技大学

9.青岛理工大学

10.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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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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