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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快7天!智能法庭 探索审判运行新模式

核心提示: 青岛中院积极推进智能法庭建设,将高清视频法庭应用于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庭审中。 2017年7月,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扩大了开庭范围,强化了庭审实质化,提高当事人对庭审的认同感。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青岛各级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广大法官们逐渐认识到,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审判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新的资源和要素,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

信息化助阵,法院直播庭审

2010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发应用了“庭审笔录同步阅读系统”,在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均设置了同步液晶显示屏,法官、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都可以同步看到书记员记录的庭审笔录内容,发现记录有误,可随时提出并立即予以更正,做到了“庭审笔录即时看,当事人有疑义可立即提。 ”通过数字证据展示台,可以即时放大展示证据,庭审录音录像存储系统,可以对庭审全过程进行记录、存储。这些技术的应用,提升了庭审的质量、效果和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青岛中院积极推进智能法庭建设,将高清视频法庭应用于减刑、假释案件远程庭审中。 2017年7月,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扩大了开庭范围,强化了庭审实质化,提高当事人对庭审的认同感。远程视频开庭,实现了庭审活动全程留痕、全程录音录像和全程公开,社会各界可以旁听,拓展了监督渠道,将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置于全社会、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之下,运用科技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青岛中院还创新尝试罪犯家属旁听视频开庭,罪犯家属可以直观感受案件审理过程,了解罪犯服刑的真实情况,弥补了狱内开庭家属无法旁听的缺憾。消除了家属对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质疑,对是否准予减刑、假释做出合理预期,有利于家属激励罪犯改造。

破解执行难,“老赖”吃不了兜着走

在法治国家,法院生效裁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得到执行。但一段时间以来,执行难困扰着法院和当事人,甚至有人曾用“司法白条”“一纸空文”来形容被束之高阁的法院裁判文书。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青岛各级法院也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

破解执行难,提高执行工作质量,离不开现代科技。除了向社会全面公开“老赖”信息等手段,青岛法院建立了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两级法院指挥中心互联互通,配备通讯、显示、远程指挥、执行会商等软硬件系统,设立查控中心分会场,满足了当前执行工作需要。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在与车辆、工商管理、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基础上,青岛中院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研发了不动产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对被执行人各类财产的网上查控。

青岛法院还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入驻淘宝、京东等五家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破解“执行难”。网络拍卖提高了司法拍卖透明度,扩大了参拍人范围,具有溢价率高、变现率高、成本低的优点,最大程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节约司法资源,“电子送达”快7天

最高人民法院就智慧法院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岛中院优化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监督,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努力突破影响效率的瓶颈问题,进一步理顺审限管理等流程,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和法官办案负荷,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合理分配案件资源,在“以案定人”与“以人定案”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青岛中院将信息技术应用到送达等工作中,自主研发了电子送达平台,法官和书记员只需点击内网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送达”按键,勾选受送达人和文书名称,即可由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由网闸系统以PDF文件格式自动发送至当事人邮箱,手机短信平台同步发送短信提示。当事人根据提示登录邮箱,点击邮件主文中的链接,即视为送达成功。点击链接时间,由网闸系统自动回写至审判管理系统。送达和反馈确认周期比邮寄送达减少7天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青岛中院积极依法采用电话、微信等新送达方式,努力克服送达难问题。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刘卓毅 通讯员 时满鑫 本版摄影 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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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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