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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青岛高新区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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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青岛高新区

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2311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打造创新创业先导区,规范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根据《青岛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青高新管办字〔2017〕18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区级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申报要求

(一)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可根据《青岛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填写认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企业信息(见附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请申报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的单位,将打印的认定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15:00前报送至创业大厦B座2702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q68686268@126.com,注明申请单位名称。

二、专家评审

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5分钟PPT答辩,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实地察看。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来源:青岛高新区众创服务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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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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