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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岛经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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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河套、红岛街道教委办,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9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街道小学:起始年级计划招生680名,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延缓入学证明材料。

街道初中:计划招生610名,2018年全区小学毕业生610名。

青岛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起始年级计划招生200名;三、四、五、六年级招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计400名。

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收符合条件的起始年级和二年级学生,计4个公办班。

二、招生范围

(一)青岛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青岛实验学校,优先招收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学生,如有空余学位向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小学招生范围

1.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优先招收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详细内容见附件2)

“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统一”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我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

2.街道小学。实行学区就近入学,优先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本街道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高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河套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学校,以河套街道教委办划定的招生片区为准。

(三)街道初中招生范围

街道初中招生采取在招生学区内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的方式进行,优先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非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本街道、高新区符合转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

三、招生管理

红岛经济区招生工作实施分区域管理,全区共分为三个学区,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各为一个学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学区户籍地学生的招生工作,在街道教委办的领导下开展,由各学校按要求组织招生。河套街道、红岛街道中小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青岛实验学校、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生工作,由人才教体局统一组织、统筹调配。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入学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采取现场自主报名、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确定的入学方式。学校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报名人员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入学人员名单,就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学区内所有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收后,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将向周边学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青岛实验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青岛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招生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高新区银海学校2018年公办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3.街道学校招生

第一批次招收具有所服务社区户籍、本街道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8:30-16:30

报名地点:各中小学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及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8:30-11:30

报名地点:红岛中心小学学术报告厅

(三)招生流程

学生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家长填写入学报名登记表。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工商、国税、人事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需要随机派位的班级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将在高新区官方网站或各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正规就业满一年以上,且社会保险缴费截止报名当月按月连续缴纳;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满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三)父母一方在我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

(四)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截止各学校报名当天。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原件。

4.学生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区域内“两证统一”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一年级的,除要求提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提报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非起始年级新生需提供原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七、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要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关人员,力求残疾儿童按时入学,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要积极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提出入学要求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制度。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维护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各街道教委办要落实好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请街道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招生的证明材料提交人才教体局备案。

(二)实施阳光招生。各街道教委办、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咨询方式、录取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对需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学校,人才教体局要请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请社会监督员和家长代表等参加,确保阳光招生。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把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查验工作,对审核的材料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材料真实性。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确保学生入学率。各学校要及时摸清应入学人数,采取多种形式告知辖区内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要求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要求,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地现役军人子女和持《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人才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66966567

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

2018年5月3日

附件1

青岛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面向高新区辖区招收起始年级计划招生200名;三、四、五、六年级招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每个年级4个班,计400名。二年级已无空余学位。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高新区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青岛实验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则采取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分流。

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区域。“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正式报名当天);“统一”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高新区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高新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

三、入学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域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以前。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高新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盖章证明。

4.学生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一年级的,除要求提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提报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非起始年级新生需提供原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四、新生入学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招生流程

(一)入学方式

采取现场自主报名、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确定的入学方式。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随机派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且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青岛实验学校按计划人数招生后,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将向周边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8:30-16:30(星期六)

报名年级:一、三、四、五、六年级

(三)报名地点

青岛实验学校一楼大厅

(四)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流程

适龄儿童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家长填写入学报名表。公安、国土、工商、国税、地税、人事等部门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需要电脑随机派位的年级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将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学校将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招生工作人员将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将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学校将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青岛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8753773、18563900025

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66966567

附件2

高新区银海学校2018年公办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面向青岛高新区辖区招收一年级和二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计4个公办班,其中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分步骤实施。

招生范围为:优先招收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依次向高新区辖区内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开放。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向周边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区域。“两证”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正式报名当天);“统一”是指适龄儿童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在高新区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

三、入学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6日。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产证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满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由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高新区辖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岛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盖章证明。

4.学生居民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高新区辖区内“两证统一”的适龄儿童和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一年级的,除要求提报以上材料外,还须提报两张1寸免冠照片(填报名表使用)、儿童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材料。

四、新生入学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入学方式

采取现场自主报名、分批次随机派位确定的入学方式。能全部接收的批次,不进行随机派位。若报名人员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且不再接受下一批次报名。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公办班按计划招生后,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将向周边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日8:30-16:00(星期六)

(三)报名地点

高新区银海学校

(四)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流程

适龄儿童家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点招生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家长填写入学报名表。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国土、税务、人事等部门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超出招生计划名额时组织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后,将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和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招生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将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学校将开设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银海学校招生咨询电话:68013557          

人才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66966567

(来源: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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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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