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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村街道食药所负责人刘斌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3日,刘斌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刘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被收缴。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人荆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7年9月,荆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微信转账礼金2000元;2018年2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680元海产品礼盒。荆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胶州市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周茂村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周茂村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且对单位驾驶员长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周茂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违规用车费用被收缴。

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统筹科科长姜维国、职员赵云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姜维国、赵云胜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价值505元的啤酒等礼品。姜维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赵云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通报强调,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和省委、市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反复强调、三令五申,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省纪委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把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内容,认真核查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一批失职失责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以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抽调人员深入党政机关、基层站所、街道社区开展多轮次、滚动式察访,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要把查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既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又要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推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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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桂冰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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