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本地 > 正文

为60岁以下残疾人购买!政府"订制版"意外伤害险"首赔"

晚报讯 下楼时摔了一跤,导致股骨颈骨折,家住李沧的张修主怎么也没想到,住院费用除了医保报销,保险公司还给他赔付了一部分。政府出资给60岁以下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是我市2017年度的市办实事之一,全市受益残疾人总数达12万人左右。昨天,此政策迎来了首起赔付。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业务部经理潘虹舟,来到位于李沧唐山路的张修主家中。张修主和妻子都是视力残疾人,平时对小区内的道路情况较为熟悉,可不久前,张修主下楼时不慎踩空,摔了一跤,导致股骨颈骨折,住院除去医保报销,共花费了8000余元。 “当时我就报了警,民警和保险公司的理赔员都赶到了现场。 ”张修主告诉记者,如果没有保险报销,这次住院花费对他一家来说承担起来很吃力。去年我市将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列为市办实事,他因此有了意外保险。

“考虑到老人视力不好,从事发开始,我们就一直坚持上门服务。 ”潘虹舟告诉记者,根据老人的病情,保险公司共赔付了3000多元。去年,我市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年龄在60周岁 (不含)以下的残疾人均为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不设年龄下限。全市政策受益残疾人总数达12万人左右,其中首次将23312名精神残疾人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为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新的身体伤害事件,并因该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保险赔偿项目。详细保险责任内容以(区)市残联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为准。在保险项目设置方面,将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发生的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纳入保险理赔范围。在理赔责任方面,要求承保方对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理赔。这是我市首起赔付案例。(记者 徐美中 实习生 赵玉玺)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桂冰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