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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药监局公示1115家"小饭桌"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保障学生校外就餐安全,规范校外学生“小饭桌”经营秩序,该局按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青岛市春季学期学生“小饭桌”名单开始公示。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保障学生校外就餐安全,规范校外学生“小饭桌”经营秩序,该局按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青岛市春季学期学生“小饭桌”名单开始公示。

据介绍,此次公示的小饭桌共有1115家,多数“小饭桌”的位置比较集中,比如市南区的西部区域、八大湖区域等靠近学校的位置,并且附近有学校没有食堂或食堂配备不够。名单上有“小饭桌”的名称、开办人、经营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市民如发现“小饭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如选择的小饭桌没有在以下名单中,可拨打电话告知所在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通过12331投诉。具体小饭桌名单,市民可登录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http://sfda.qingdao.gov.cn/)查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食药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于2011年制定了15条开办小饭桌的标准。这些标准整体略低于正规餐饮企业的开办标准,但针对食品安全和卫生方面做了更严格要求,如饭菜要留样150克保存48小时,不准经营凉拌菜及生食海产,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不得采购加工易诱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等。对于硬件方面,开办小饭桌也有标准。要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需分别设置,厨房内至少设置洗刷、洗菜、洗肉3个水池,就餐场所内至少设置1个洗手池和洗手液,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全市小饭桌备案制度从2011年开始以来,每学期进行一次备案公示,食药监管人员按时巡查,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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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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