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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简调整14项行政事项健全法治手段

山东省安监局20日发布消息,山东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健全,精简14项行政事项。

山东

加强法制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省人大修订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省政府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管道输送、运输安全作出明确规定。省安监局编制实施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制度(试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制度。

山东还实行行政权力清单要素动态管理,对6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120多个要素进行了调整。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的清理规范工作。向社会公布省安监局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腿”事项14项。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题问询。(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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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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