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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公共服务领域央地财政事权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一揽子亮出八大类18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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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长期跟踪财税体制改革的权威专家告诉新华社记者,一定程度而言,这份改革方案为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制定了“国标”,更为后续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和支撑。

以“人”为核心,守护百姓获得感

稍微研读这份改革方案就会发现,无论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还是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个类别统统与人和家庭紧密相连。

改革以与“人”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为突破口,体现了中央关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要求。

另外,改革方案明确,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不再以东中西为划分依据,财政资源配置更显科学

外界普遍关注的一点是,本次改革方案中,中央对不同地区并没有简单按东中西确定分担比例分担支出责任,而是大体依据地方财力分档次确定分担比例。

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7个事项为例,中央分担比例由此前的七档简化归并为五档。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份,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陕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山东、福建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份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由易到难,为深化改革“打前站”

实际上,在推出这份改革方案前,中央已经数次就相关领域改革作出了部署。本次涉及八大类18项的民生领域改革,正是此前一系列部署的最新落实。

这份改革方案的另外一个亮点在于,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原则上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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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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