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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今年将实现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

2017年,我市在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全市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健全,各级河库(湖)河长责任、管护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全市管河护河齐抓共管的体系初步形成,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成效初步显现。经第三方机构评估,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青岛

去年4月20日,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各区市于4月底前全部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在实施范围上涵盖了全市范围,在工作机制上覆盖到街道(乡镇)、村(社区),凡是有河流的地方全部落实了河长,其中区市级河长91名、乡镇级河长869名、村级河长4546名,并设置了河长公示牌,明确了各级河长责任范围。市河长制办公室25个成员单位作为管河治河的主要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市442条乡镇(街道)级以上河道全部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明确了河道问题,细化了整治措施。

全市实行河长制后,我市层层落实河道管护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河管员4200余人,将每条河道、每段河道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层层落实管护经费,市财政局下达了1.1亿元用于河道等工程的维修养护,有利于发挥水利设施的长期效益;各区(市)、乡镇(街道)也都层层落实了河管员经费,河道管护、保洁责任落地落细;强化社会监督,全市共设置河长公示牌3581块,其中省级5块、市级39块、区(市)级360块、镇(街道)级3177块,公示了各级河长名单、责任范围、河长职责、河流图系、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全市共落实了“民间(义务)河长”1939人、志愿者队166支1996人,充分调动起群众管河护河的积极性。

去年,市级河长多次开展调研巡河,进一步摸清了河库(湖)管理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环保督察问题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6月,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河行动”,对河库(湖)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除。全市共出动人力5.9万余人次,各类机械1.2万余台(艘)次,清理垃圾12.44万吨,使河库(湖)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破坏河库(湖)水域岸线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挂号销号”机制,全市共整治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3263处,河库(湖)管理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管理保护秩序明显改善。

2018年,我市河长制工作将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重点转向基层,尤其是镇级以下,着重抓好河长制工作体系、体制和机制的具体落实,打通河湖管理体系的神经末梢,解决好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巡河内容、时间频次、监督整改等要求,逐步建立起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我市还将深入开展河湖整治“回头看”行动,坚决防止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各类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切实结合“一河一策”治理,确保河湖整治成效,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切实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面实行河长制奠定坚实基础。(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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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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