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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过冬!国家发改委出台气源保障方案

今年供暖季,为了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多部委接连印发文件强调,“煤改气”未能及时完工地方可燃煤取暖,同时采取多措施“防气荒”,并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规划,明确气源保障总体方案,计划到2021年北方清洁取暖达70%,替代散煤1.5亿吨。

煤

保民众取暖,民生用气无条件予以保障

2017年8月,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

入冬以来,受北方地区取暖需求增加,以及部分气源不稳定等因素影响,资源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1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针对近期情况,有关供气企业已与直供大工业用户、城市燃气企业对接,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

“要立即开展天然气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孟玮说,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从实际出发,“煤改气”未完工可燃煤取暖

其实,针对入冬后民众的采暖情况,此前多个部委已经密集出招。12月4日,环保部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提出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同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防止出现气荒。并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

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天然气供应的保障,在积极支持企业增加国内天然气生产的同时,也在提高进口水平。

12月11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 加快解决当前供暖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落实责任,环保部派839个组督查“2+26”城采暖

为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多部委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12月8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分别牵头组成四个调研组,即日起分赴京津冀、辽吉黑、晋陕蒙、鲁豫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督导。

调研督导的内容包括:北方“禁煤”地区煤改气、煤改电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保障民生用电用气用煤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解决部分地区采暖设施改造不到位、供气缺口大、收费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据环保部官网消息,环保部定于2017年12月15日至17日派出839个组,每组2人,对“2+26”城市相关村(社区)供暖保障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供暖是否正常、采用何种供暖方式;燃气采暖气源是否稳定、气量是否充足、气价优惠政策是否落实;电采暖的电价优惠政策是否落实、燃煤采暖的煤炭是否保障;计划内和计划外的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等。

出台规划,计划2021年北方清洁取暖达70%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等十部委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明确气源保障总体方案。

根据《规划》,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比例要达到50%,散煤替代将达到7400万吨;到2021年,这一比例将提升到70%,替代散煤1.5亿吨。到2019年,“2+26”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九成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七成以上,农村地区也要达到四成以上。

为配合该规划的发布,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省市和企业组织编制了《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以“2+26”重点城市为抓手,力争5年内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天然气替代散烧煤取暖。

方案明确,未来将新增干线管道8条,建成投产后可向“2+26”重点城市所在的京津冀鲁豫晋六省市增加供应能力每天约2.14亿立方米,其中今年陕京四线和天津LNG(液化天然气)外输管道投产,每天增加供应能力5300万立方米。同时,2017-2020年,将通过现有扩容和新建两种途径,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步伐。(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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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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