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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病防治"动真格" 不达标企业或入"黑名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青岛市卫计委发布《青岛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比2015年下降25%。

职业病人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

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尘肺病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

全市至少设置2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

每个区(市)至少有2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初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职业病人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

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强化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诚信记录档案,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在全市增设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三级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

以市-区市二级疾控中心为依托,区市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医院-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为基础覆盖全市城乡的职业病防治服务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

在全市增设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李沧区设立1家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以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方面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求。

设立职业病康复治疗基地,做好以尘肺病为主的治疗康复工作。

市卫计委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建议请发送至qdjdjk@126.com或者邮寄至闽江路7号(市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处,邮编:266071),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时间截止11月16日。

(记者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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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叶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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