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福利!租赁新政后 无房租户子女或可就近上学!

来源:大众网    更新时间:2017-10-27 09:53  

在高房价面前

租房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但租房市场不规范、子女就学难等问题

也困扰着租房者

不过这块儿将有新政了!

山东出台住房租赁市场意见

这意味着:租房可落户子女可就近入学!

调控 (1)

 

调控

下面小编带你来了解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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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点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这个意见有可能影响到租房住户的子女就学问题,还可能对整个租赁市场格局进行洗牌。

山东:允许“厂改租”租房可落户

一、盘活存量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闲置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赁房源。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审批合格后出租。

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三、允许适当新建租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自持一定面积住房用于租赁,支持济南、青岛等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争取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探索实行子女就近入学

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向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引进人才发放一定数额的租赁补贴。

对于广大租房者关心的子女上学问题,意见明确,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政府制定。  

此外,意见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制定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利于保持相对稳定的租赁关系,维护各方尤其是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公积金连缴三个月可用于支付房租

对租房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额度不与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并向社会公布。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按国家规定扣除相关费用。

据了解,目前青岛部分区市学校已经实施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但需要租房者提供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多种证件,且要满一年以上。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设定一定的门槛是必要的,落实“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的规定需要循序渐进。

▷平安好房青岛区运营总监张斌:

“现在只花两三千找一个租赁住宅,租赁半年我再把它退掉,这反而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入学的权力,这个还是应该与社保、纳税其他搭配来确定入学条件比较合理一些。”

今年年底前,省内每市公布1-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到2020年,全省培育100家省级住房租赁示范企业,带动住房租赁行业品牌化发展,这意味着中介租赁市场,将面临市场筛选从而实现进一步规范。

▷极客公寓创始人李磊:

“过去的二房东把房子租过来,简单地做一个分割,把它租出去,可能有一些黑二房东。政策出台这次知道意见,其实对整个行业规范,是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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