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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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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日前正式发布。根据《规划》,我市将按照“劳有应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贫有力助”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规划》指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将有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为我市“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规划》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紧扣以人为本,围绕从出生到死亡各个阶段,以涵盖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公共安全、环境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以各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为依托,是政府满足全民基本公共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规划》以健全基本生存服务、基本发展服务、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和基本环境服务为主要任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定了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公共安全、基本环境服务和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等十二大领域107个服务项目,以及每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等,作为政府履行职能、加大财政保障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基本生存服务均等化:

社保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十三五”时期,政府将从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角度提供基本生存服务,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努力使城乡居民有尊严和体面地生存。

在劳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深入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进“同城通办”网上办理服务新模式;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面向人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创业云平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再就业帮扶行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海洋人才创业总部;加强市、区(市)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民工专业市场建设,有序引导农民工就业。

在社会保险服务方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实施社会保障卡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施“惠民医保”工程,促使医疗保险由疾病保障向疾病与健康保障相结合的方式转变。

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会救助经办平台;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出台《青岛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灾害救助保障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加强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和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租金定价机制,探索建立“统一定价、分类补贴、租补分离”的租金定价运行机制,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实施梯度保障。

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援助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订单式”培训和“送技术下乡、送服务到门”活动;加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增收精准化,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重点康复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

基本发展服务均等化:

保证居民1小时能到达三级医院

“十三五”时期,政府将从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等角度提供基本发展服务,保障公民基本发展权利,努力使城乡居民实现全面发展。

在基本公共教育方面,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工程;实施全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到2020年,各区(市)均实现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实施特色高中建设工程,支持高中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创新课程,探索不同潜质学生发展指导和培养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培养能力、质量双提升工程,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实施终身教育促进工程、老年教育促进工程,强化终身学习平台和资源建设,建设青岛开放大学。

在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市民健康中心和市级公共卫生中心,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实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全市形成布局规划合理、优势学科突出、技术水平较高、全市居民可及的三级医院服务网,居民1小时能到达三级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新建城区和重要功能区每新增5至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公共卫生人才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力争引进或柔性引进3至5名院士;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中医药人才攀登计划”;实施健康妇幼工程,深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

在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继续实施“探源青岛”工程;加快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

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市)、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建立各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载体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基本公共安全服务均等化:

完善食品药品基本信息追溯

“十三五”时期,政府将提供生活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城乡居民生存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努力为城乡居民创建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为此,我市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食品药品基本信息追溯管理建设工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健全建立基本药物集使用管理系统,完善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程,打造扁平化、一体化、智能化、可视化、实时化的警务实战指挥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合成警务运行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保障工程,大力深化智能交通建设应用,提高精细治理、精准治堵水平。实施消防安全基础保障工程,全面推进“智慧消防云”平台建设应用,加强城乡基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校园校车安全工程,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实施消费安全保障工程,推行流通领域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推进“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气象灾害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评估。

基本环境服务均等化:

实施“公交都市”工程

“十三五”时期,政府将以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交通、气象信息、环境空气质量等较为便利的基本环境服务,方便城乡居民生活,改善城乡居民环境质量。

为此,我市将实施“公交都市”工程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绿色安全、换乘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进地面交通、轨道交通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期运营,在红岛、黄岛、新机场等区域同步规划建设高等级换乘枢纽;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建设城市慢行系统,打造滨海步行道、自行车道系统;推进游艇码头环湾布局,适时开通海上交通。实施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工程,制定《青岛市社区商业公建配套建设和管理办法》。实施气象信息探测发布建设工程,提高气象监测能力。完善综合气象观测运行监控和故障在线判断系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程,提高天然气、外部电力等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城市扬尘控制工程、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科学的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完善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在推进实施方面,《规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在促进均等共享方面,要求通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重点帮扶特殊困难人群、促进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缩小城乡服务差距、提高区域服务均等化水平、夯实基层服务基础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城乡区域均等化。在创新服务供给方面,要求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在强化资源保障方面,要求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升基层人员能力、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支撑等。在推进规划实施和监督评估方面,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的职责,要求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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