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北区政务网发布《青岛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B-6-01、B-6-03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公示》,两宗地占地面积为4.06万㎡,B-6-01地块拟作为商住用地,B-6-03地块拟作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青岛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B-6-01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72号,地块面积1.68万㎡,地块内原有企业为青岛市同泰橡胶厂;B-6-03地块主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道口路17号,地块面积2.38万㎡,原为交通用地,由青岛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在今年4月份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49宗预公告土地中,市北区辽宁路72号和道口路17号两宗地均名列其中,规划建面分别为70734.7㎡和26225.8㎡。

公示表述,因青岛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B-6-03地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一直作为交通用地使用,地块内无大型污染源,故无需进行场地环境调查,主要对B-6-01地块(青岛同泰橡胶厂)进行场地环境调查。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工作,青岛同泰橡胶厂生产活动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脂肪族)>C16、总石油烃(脂肪族)<C16、铬、六价铬、锌、铅、汞、砷、镉、镍。经采样分析,评价地块土壤各监测点位中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监测因子均未超筛选值。地下水中镍、铅、锰、砷超出指南附录H饮用水标准要求。其余各监测因子平均值均满足选取的相关标准值。对超标因子进行了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镍、铅、锰、砷的致癌风险均小于10-6,非致癌效应的可接受危害商均小于1,即地下水污染物健康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因此,青岛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B-6-01地块现状场地满足商住用地要求,B-6-03地块现状场地满足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