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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出教育新规:普通高中可开设大学先修课

核心提示: 我省将在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把具有联合育人经历的学生的特色课程、大学先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和相关活动成果列入学校考核(测试)范围,纳入招生章程。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大学先修课程计入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总学分,有望计入大学学分;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一、二年级普通高中课程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修习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学生参加高等学校组织的科普讲座、夏令营、科学营等活动情况,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山东省教育厅8日发布《关于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倡导高校与高中在人才培养模式、成果互认、开发课程、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近年来,普通高中开设大学先修课成为时尚,青岛2中、58中等学校都在数学、英语、物理等学科开设先修课,既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高的平台,也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学习。

《意见》支持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建设基于高中课程的高等教育基础课程(大学先修课程), 鼓励学有余力和具有潜质的高中学生先行修习。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修习成果互认制度,普通高中将大学先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将学生参加高校组织的科普讲座、夏令营、科学营等活动情况,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校及其人才培养联盟学校要对高中学生选修的大学先修课程成果予以认可,学生被合作高校或其人才培养联盟学校录取后,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可认定相应课程模块的学分。

《意见》鼓励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即支持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开设基于普通高中课程的职业技术类选修课程,学生完成高一、二年级普通高中课程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修习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

此外,《意见》倡导合作开发课程,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专业资源优势,举办特色课程实验班,合作开设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课程,引导学生科学规划人生。《意见》还倡导共建共享教育教学资源,高校要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图书馆、实验室,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点和创新特色的科普讲座、夏令营、科学营等活动,普通高中要为合作高校的课题研究、教学实习、志愿服务、实践锻炼、生源基地建设等提供支持。高校与合作高中将建立高中教师访学制度,高中学校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访学进修,高校知名教授进入高中讲学授课或指导学生发展。

另悉,我省将在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把具有联合育人经历的学生的特色课程、大学先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和相关活动成果列入学校考核(测试)范围,纳入招生章程。

(记者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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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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