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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例! 将小黄车喷成黑色占为己有险被刑拘

核心提示: 共享单车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但破坏单车、私锁私用的现象在各地都时常发生。近日,青岛就有人将共享单车改色据为己有,警方出动后,当事人险被刑拘!

共享单车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但破坏单车、私锁私用的现象在各地都时常发生。近日,青岛就有人将共享单车改色据为己有,警方出动后,当事人险被刑拘!这提醒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爱护单车。另外,共享单车出现后,青岛会不会增设自行车道呢?来听听权威部门的回应。

青岛会考虑增设自行车专用道吗?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市规划局局长姜德志就“青岛是否会考虑增设自行车专用道”回答了记者提问。

姜德志:青岛老城区路网较密,新区道路断面则比较宽。按照中央“窄马路、密路网”要求,市规划局正在不断优化青岛的路网体系。自行车道在过去的道路断面中是以非机动车道形式出现的,由于青岛起伏的地貌特征,市民出行时主要以公交为主,自行车使用较少,非机动车道在实践中就成了公交专用道。随着市民对绿色出行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市规划局将对道路断面做创新性设计,为绿色出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小黄车被喷黑 警方出动

据青岛公安微信发布:4月15号,云南路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改装ofo小黄车并据为己有。4辆车身被喷成黑色,二维码、车牌等车身信息,都已完全被油漆覆盖。

恶意破坏小黄车的是三名中学生,鉴于中学生尚未成年,警方免去其拘留处分予以警告,并通知家长,对这样的恶意破坏行为予以1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将共享单车通过改装、喷涂等方式,据为己有的,主观上以占有共享单车为目的,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情节可能构成盗窃罪。这样的行为即使未构成犯罪,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同时,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共享单车遭损坏现象屡见不鲜

19日晚上,小编在中山路上所见,有人用纸覆盖了二维码,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长期使用,勿扫!

在其他城市,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有人强行给单车上锁,甚至直接把单车搬回家。

惨遭“肢解”待变卖的共享单车。

用共享单车的车筐载人。

曾经的电线杆“牛皮癣”终于找上了新的宿主。

甚至有人打起二维码的注意,搞起了诈骗。有人直接把自己的二维码贴上去,你扫二维码付钱,钱直接汇到他账户上,以此诈骗。

有人说,

共享单车是一面镜子,

所以,我们呼吁:

文明用车、规范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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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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