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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青岛1464人职务犯罪被立查 原厅级干部15人

核心提示: 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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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着力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安全

全市检察机关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937人、起诉58158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和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13209人,起诉17593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校园暴力和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批捕541人、起诉127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决定不捕不诉2173人,促成刑事和解1134人。

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61人、起诉5021人。突出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64人,依法办理骗贷、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金融证券犯罪304人。

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有重大影响的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占挪用,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539人。去年立查了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凯生、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正欣、青岛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张宗仁等人利用国企改制之机,非法隐匿、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案。

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强迫交易等犯罪967人。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借机敛财,损害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职务犯罪344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74人。

261名检察官同步跟进重大项目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464人,已侦结1312人、起诉1197人,法院已判决1092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5人、原县处级干部157人。2016年依法查办青岛海关缉私局原政委高翔、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贾万里等原厅级干部5人,市北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林先好,青岛蓝谷管理局原副局长孙福坚等原县处级干部39人,为历年最多,继续保持了办案强劲势头。依法查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479人;查办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55人。严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立查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犯罪266人。积极参与“天网”行动,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境外3人。

实施“走出去”预防战略,对地铁、港口、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专门选派261名检察官同步跟进预防。广泛开展社会化预防,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巡回宣讲584场次,选聘预防志愿者604人,制作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81部。全面升级两级院警示教育基地,对734个单位、27万人次开展了预防警示教育。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青岛检察院这5年

●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937人、起诉58158人。

●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61人、起诉5021人。

●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464人,已侦结1312人、起诉1197人,法院已判决1092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5人、原县处级干部157人。

●依法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毒害食品等犯罪327人,查办惠农扶贫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24人,查办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工作人员“小官贪腐”犯罪284人。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立案467件,追捕追诉830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453人,其中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8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198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8件。

●共监督纠正派出所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51个、道路交通执法违法案件239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9件,不当扣押、违规拍卖等执行监督案件238件;监督收监脱管漏管虚管72人;监督整改资源环境保护不作为等问题46个。

●加强与公安侦查工作对接,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951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11541件次,决定不捕不诉290人,监督撤销案件3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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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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