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站,降低物流成本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7-03-13 08:00  

为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我省将采取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调控工资水平等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此外,还将在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站。

降低税费成本

严禁强制企业赞助捐赠参加培训等

▶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

▶建立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考核评比。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2018年起行业协会商会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降低人工成本

适当降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8%执行。因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

▶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8年4月30日前,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5%至12%之间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适当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控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和幅度,适当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最大限度降低城镇落户门槛。

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适时放开成品油价格

▶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逐步放松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管制。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适时放开价格。

▶2017年启动售电侧改革试点。培育售电主体参与交易,放开部分10KV电压等级用户进入市场。落实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支持企业转型,增加电价政策灵活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在全面取消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站。对《出境商品口岸重点查验目录》内的出境商品口岸核查货证比例由5%降低至2.5%,对目录外的出境商品口岸核查货证比例由0.5%降低至0.25%。

 

责任编辑: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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