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充数千元理发仍需掏现金 顾客要求退钱被拒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7-02-12 09:13  

王先生提供的贺岁卡宣传单照片

在理发店充数千元办张会员卡,结果消费的时候还不能直接刷卡,必须自己出一半的现金,另一半钱从会员卡里扣。近日,位于一品天下大街的“耘涛美发”令老主顾们心寒。另外,理发店在当初办卡时承诺,办卡后每月还会返还现金,多名顾客称,在返还了一次现金后,“返还现金”也变成了返还至会员卡余额。昨日,多名顾客要求理发店退钱,遭到了店员的拒绝。对此,律师指出,此前部分顾客保留的店内宣传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商家或将构成违约。

如此办卡

一半会员卡支付

一半需自掏现金

由于一起办卡风波,金牛区一品天下路段的“耘涛美发”成为众多顾客“理论”的对象。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店内,发现进门的柜台前就有四五位顾客和店员在理论。“我在店里花了2000元办会员卡,办卡的时候说好以后消费可以用会员卡直接消费,为什么现在只能一半用卡支付,一半需要自掏现金?”顾客王先生说,他趁着周末正打算来理发,然而却被店员告知“理发出了新规”,而原因是“店内资金周转出了问题”。面对在场顾客的质疑,前台的工作人员显得很无助,声称经理外出,不在店内。

事情缘起于该店在去年12月份推出的一场“贺岁卡”办理活动,据多名顾客称,当时店里在向顾客推销这种“贺岁卡”,优惠力度很大,每月还有现金返还,多名顾客办理了会员卡。但几天前,顾客们发现,来店里理发后,只能从会员卡里刷一半的钱,另一半需要顾客自己掏腰包,用现金支付。“比如说花了50元钱,卡里只扣25元,我们自己还要拿25元给理发店,太不合常理了。”

如此返还

承诺每月返现金

结果“充值到卡中”

一名顾客提供的该理发店的宣传单显示:“充值500元,赠送500元电子消费券,每月可兑换83元,兑换6个月;充值1000元,赠送1000元电子消费券,每月可兑换200元,兑换5个月;充值2000元,赠送2000元电子消费券,每月可兑换500元,兑换4个月。当月办卡,次月开始兑换现金。”

如此“优惠”的条件,让不少前来消费的顾客都办了卡。和王先生一样,昨日在场与理发店理论的多位顾客,都在店内充值了2000元,一位常年在此理发的阿姨,去年年末甚至充值了4000元。但多名顾客反映,目前只收到一次现金返还。

对此,该理发店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由于资金紧张,原本承诺的兑换现金,现在是把返还的钱充值到会员卡中,再赠送一定积分。

如此优惠

一边充500送500

一边价格悄悄涨

对于顾客的反映,该理发店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从今年春节开始营业后,我们就采取了这项收费方式,是制度的调整。因为最近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所以不得已才这样。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将原本每月返还的这500元充到会员卡中,并赠送一定积分。消费的话,还是卡刷一半,现金支付另一半。”

然而,这种收费制度受到了部分消费者的反对,“以前就涨价了好几次,从30元上升到50元,再上升到七八十元一次。会员卡里面的钱是虚的,万一他们再涨价呢?其次,商家已经失信一次,万一明天再失信于我们,直接消失不见了呢?”在场的另一名消费者质疑。

面对顾客的此种顾虑,店内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店内有咖啡厅、饭馆等,会员卡里的钱都是可以用的。而且,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每天来理发啊。”此话一出,现场的顾客纷纷笑道:“哪个人天天来理发?!”

律师意见

商家对外宣传内容

“等同”合同

记者联系到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秀,他指出: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顾客所保存的宣传单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宣传单上确实清楚地说明此“贺岁卡”的用法、用处,在没有及时通知顾客收费制度变更的情况下,商家将构成违约。顾客们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及时反映情况、投诉商家;其次,保留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商家对外宣传的内容及年前已经使用过的相关制度,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的约定。至于商家因本身的原因需要变更会员卡制度等,属于双方合同的变更,这个变更需要征得双方的同意才行,消费者完全可以就此提出异议。

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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