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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船舶入港"气象标准" 明年3月实施

气象条件是船舶引航作业的第一要素,2017年3月1日起,由青岛市气象局牵头,联合青岛港引航站、青岛海事局共同起草的《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气象行业标准将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等级和划分指标,适用于面向船舶引航作业开展的气象服务,以及船舶引航作业的调度指挥等。据了解,气象条件是船舶引航作业的第一要素,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主要为风力和能见度,气象条件等级取风力影响等级和能见度影响等级中的最大值。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等级分为5级,从等级Ⅰ至等级Ⅴ,影响程度逐渐增大。

该标准实施后,引航员在船舶入港时,将根据风向、风速、能见度等气象条件的差异采取不同措施开展引航调度指挥,引领船舶航行,靠泊、离泊、移泊等。

日前,该标准已由中国气象局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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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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