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新政出台 每引进1位顶尖人才奖"红娘"30万元

    更新时间:2016-10-24 17:08  

近日,市人社局出台了《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范围、奖励标准、认定程序,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的积极性,青岛市此次将引才奖励标准提至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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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引进顶尖人才奖谁30万

本月21日,青岛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印发 《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的积极性,为我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细则。青岛市给予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青岛市工作或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标准为:(一)介绍引进顶尖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30万元;(二)介绍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10万元;(三)介绍引进省部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5万元;(四)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引进1个奖励20万元。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时,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1日。

谁来引进有规定

细则明确规定,本实施细则所称中介机构和个人,是指在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青岛市工作或创新创业中起关键作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团组织、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等组织机构和个人。其中,中介机构应具有从事人才事务的合法资质,个人是人才引进单位具体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以外的人员。对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实行年度集中申报认定。每年上半年认定上一年度引进人才和团队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实际工作的,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相关中介机构或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进行申报,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由中介机构或个人成功引进来青岛市工作或创新创业的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高层次人才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青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二)高层次人才在青岛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先进技术水平、能够推动青岛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高层次人才分三个层次 根据细则,青岛市鼓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分为三个层次: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其中顶尖人才包括4类: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士、瑞典、荷兰、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印度等国家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国家级领军人才则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

省部级领军人才是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等;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重大国际 (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等。 记者 徐栋

青岛市给予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青岛市工作或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标准为:介绍引进顶尖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30万元介绍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10万元介绍引进省部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5万元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引进1个奖励20万元

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 制图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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