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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金融办利用多种宣传模式普及非法集资金融知识

核心提示: 针对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了解甚少的情况,市南区金融办将在报纸上定期刊发,非法集资的相关金融知识介绍,方便广大市民更透彻地了解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春节后往往是人们手头资金最为宽裕的时候,也是高息诱惑下参与非法集资的敏感时节。市南区金融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在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以下简称处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针对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了解甚少的情况,市南区金融办将在报纸上定期刊发,非法集资的相关金融知识介绍,方便广大市民更透彻地了解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其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等等。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六种: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了解较少,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

广大市民也可关注 市南区金融办的官方微信“市南处非在线”,进一步了解非法集资相关的特征及案例解析,增进了解相关金融知识,杜绝隐患。 文/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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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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