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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免费车位”将扩容 限时停车位超时罚款100元

核心提示: 违法停车按照具体情况,处罚标准也各不相同。

国庆假期期间,市交警部门在市南、市北、李沧三区38个路段设置免费停车泊位3000余处。记者了解到,新设置的免费停车泊位,一般使用时段为工作日的19时至次日7时、周六周日全天;对于个别停车需求不同的路段进行个性化调整,如增城路西侧港湾段不限时、南京路西侧的太湖路至浦发银行段允许停车时间为9时至17时。在限定的时段内作为停车泊位,其他时段作为车辆通行道路,不得停车。

不过,新设置的限时免费停车泊位,在方便车主的同时,由于个别车主因在规定外时间内停车,导致部分路段拥堵。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反映,在一些原本就比较狭窄的路段设置上免费停车泊位后,交通变得有点乱了。“明明规定在晚7点到早7点可以免费停车,但是,一些车主在下午5点多就把车停在这里,直到第二天8点多才开走。”家住吴兴路的张先生说,“这条路本来就窄,在早晚高峰时,严重降低了通行效率。而且,一不小心就容易将边上的车刮到。”

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市内三区首批免费限时停车位运行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但目前主要的问题,还是车辆在允许时间外未及时移开、超时停放的问题,这样反而会影响道路交通。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车主在停放车辆时,一定要看清停车时段,超时停放车辆将因违反禁令标志被处罚。

此外,为了尽可能地满足市民办公、居住以及商业聚集区域在特定时段的停车需求,目前正在对市内三区的其他路段进行调研。下一步,对于符合条件的路段将继续设置蓝色免费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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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岛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9月份起至12月底,市交警部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采取现场贴单、现场处罚、清障拖移,电子抓拍等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停车秩序。

据了解,当前,青岛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导致市区交通秩序乱、道路通行能力下降,严重损害了我市城市形象。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青岛交警为您盘点规范停车“八不一要”。

1、不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

2、不在网状线上停车。

3、不在限时免费停车泊位上超时停车。

4、不在人行横道上停车。

5、不在交叉路口及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6、不在公共汽车站及其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7、不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停车。

8、不在人行道上停车。

要在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

违法停车按照具体情况,处罚标准也各不相同

一、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不得临时或长时停车,对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驾驶员在场的,交警可以当场处罚200元,记3分。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交警可以拖移车辆,也可以拍照取证,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记3分。

二、在网状线上停车,罚款200元,记3分。

三、限时免费停车泊位内超时停车。为缓解市区停车难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办公、居住、商业聚集区域在特定时段的停车需求,交警支队在部分路段上设置免费限时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车泊位路段使用国标规定的蓝色免费停车泊位线施划,同时设置免费停车标志牌,注明作为停车泊位使用的时段;泊位在限定的时段内用作停车泊位,其他时段作为车辆通行道路,不得停车。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超过时限停放,对超时停放车辆将予以拖移或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不记分。

四、车辆应当在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违反规定停车的,驾驶员在场的,交警可以要求其立即驶离,驾驶员不在场的,交警可以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不记分。

五、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每个车位可以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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