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稿库 > 正文

《劳动法》:职业技能标准国家定 政府批准才能考核

在具体从法律层面谈及职业资格认证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就业准入”这个概念。因为正是就业准入的入法才进一步促成了职业资格认证的入法。

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而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

《劳动法》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 "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

《职业教育法》 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 "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pathos不在
0